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全国桨板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建立桨板运动水平等级体系,全面开展桨板运动水平等级培训工作。我中心在2020年举办了6期裁判员培训班,社会反响强烈。
为推动桨板项目规范化发展,满足广大从业人员对专项技能培训的需求,推动桨板运动水平等级体系的建立,发挥桨板教练员在桨板培训,特别是培训桨板学员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根据我中心《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征询承办全国桨板教练员培训班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阶段全国桨板教练员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计划)
二、培训班对象
(一)从属于各省(区、市)海上/水上中心、运动学校、协会、俱乐部的从业人员、桨板运动爱好者。
(二)有桨板项目训练、参赛、培训经验。
三、培训内容、考核与证书
(一)全国桨板运动水平等级体系
(二)桨板运动水平培训课程设置
(三)桨板教练员教学技术培训课程
(四)急救培训
(五)俱乐部商业运营培训课程
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颁发全国桨板初级教练员证书,初级教练员可开展桨板运动水平等级培训工作,培训合格的学员将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颁发桨板运动水平等级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讲师将由中心统一选派,相关差旅、食宿、劳务费由办班单位承担。
(二)学员需缴纳一定的培训费用,具体事宜由各办班单位按照《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全国冲浪、桨板项目教练员培训班收费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各办班单位须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服务和安全工作,确保培训班安全顺利举行。
(四)各单位需要为培训班学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五)各期培训班招人规模为20人,若报名不足则该班取消。
(六)各培训班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培训具体事宜以各办班单位通知为准。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