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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派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技术人员的函
2021/7/14 8:52:11 人评论 浏览      内容来源: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于2021年8月9-13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举办。现就选派比赛技术人员事宜函告如下:

  一、人员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戴 军(内蒙古)

  委    员:吕韶钧(北京师范大学) 乔 勇(湖北) 

  (二)裁判员

  裁判长:于泗汰(吉林)

  副裁判长:郑治伟(山西)   邱汉祥(湖北)  

       麦先发(广东)

  裁判员:张玉国(北京,女) 董 刚(北京)

      刘守君(北京,女) 李 强(天津)

      董少为(河北)   耿 杰(河北,女)

      梁利平(山西)   暴丽霞(山西,女)

      郭志刚(内蒙古)  路 阳(辽宁)

      邰洪勇(辽宁)   倪维广(吉林)

      何 英(吉林,女) 孙 玮(上海)

      丁海荣(上海)   张 辉(江苏)

      李  琴(江苏,女)   孙 弘(江苏,女)

      刘振平(浙江)   朱五一(安徽)

      刘学斌(安徽)   丁 闯(安徽)

      昃道升(山东)   李 滨(山东,女)

      徐 阳(山东)   樊朝辉(河南)

      杨建松(河南)   张鲁伟(河南)

      谌继东(湖北)   李声伟(湖北)

      石大玲(广东,女) 毛华春(广东)

      易 强(重庆)   翁明军(重庆)

      宋鲁川(重庆)   罗亚娟(四川,女)

      段彩虹(宁夏,女)

  电子裁判:杨 洋(体育总局信息中心)

  助理裁判:阳 云  胡 斌  杨 睿  杜 辉    

       江国毅  陈 实  王雄伟  黄思诗    

       高骆飞  熊靖雯  胡智云  高文洁    

       绕 燕  高红梅  张 平  彭宝荣    

       吕 燕  熊克义  陈 忠  付 维    

       孙 红  张鑫磊  宋义磊  董智豪    

       汪 涛  魏 蔚  张 帆  王树茂    

       史苑冰  胡 燕  陈 超  舒 坦    

       张昌顺  郭永安  沈源生

  二、报到

  (一)请选派人员于8月5日18:00前至黄石维也纳智好酒店黄石百冠楼店(黄石港区广场路56号体委院内)报到,8月6-8日培训考核,9-13日比赛,14日离会。

  (二)组委会免费提供黄石火车站、黄石北站、大冶北站接送站服务。请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抵离信息报接待组。

  联系人:吴 冰 电话:13072754656  

  (三)在赛区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除了按计划统一去场馆进行培训、比赛外,所有裁判员尽可能不离开酒店和赛会指定的活动区域。

  (四)逾期报到不得参加工作,一切费用自理,请假与中国毽球协会联系。

  三、疫情防控

  (一)按照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全运组发〔2021〕20号)有关规定,选派人员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绿码,以及可供查询的最近28天的行动轨迹,保证体温在安全范围内。赛前28天有高、中风险地区、重点区域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执裁工作。

  如湖北省对于疫情防控工作另有规定,则按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服装

  赛事组委会提供选派人员执裁服装,上场执裁时必须佩带裁判员等级胸徽。

  五、制证

  请选派人员将电子照片于7月20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12368092@qq.com。照片要求: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无边框,不得使用艺术照片、翻拍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名应为:“本人姓名+职务”。

  六、费用

  仲裁、裁判员的往返旅费(飞机七折以下、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以及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附件: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参赛队抵离信息表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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